Page 75 - 钒钛标准之声(2022年 第2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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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六、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协同。以标准为牵引,推动计量、检验检测、
认证认可融合发展,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。推进国家级质
量标准实验室、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,提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水平。完
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“一站式”服务平台,强化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。〔市场监
管总局(标准委)牵头,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二十七、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。推动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,以及认证认可、
检验检测、政府采购、招投标等活动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。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
展宏观调控、产业推进、行业管理、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。对涉及面广、影响范
围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。完善标准实施的政策措施,
优化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,推进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。加强团体标准、企
业标准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督抽查。建立健全标准制定监督的方法和程序,鼓
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。(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二十八、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。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,推
动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。建立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联络机制,加强监督检
查和考核评估,推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合优化和质量水平整体提升。建设国家
数字标准馆,推动各级标准馆建设发展。完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,
实现跨部门、跨行业、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共享。支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
标准化研究机构开展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。(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)
二十九、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。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,发展围绕标准研制、
实施全过程的检索分析、验证评估、试点示范等服务。鼓励加大标准化服务政府
采购力度,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。组织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现状调查,
研究提出标准化服务业产业统计方案和评价机制,开展标准化服务评价和统计分
析报告试点。面向重点产业、重点区域,开展标准化服务进企业、进园区活动,
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。〔市场监管总局(标准委)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
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〕
三十、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。在相关专业中安排标准化课程或教学内容,
推进学历证书+职业技能等级证书(1+X 证书)制度实施,推广标准化领域职业
技能等级证书应用。建设若干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,完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
员会委员网络讲堂,加大各级各类标准化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力度。培养一批标